傳染病醫院給水
一、傳染病醫院生活給水水質,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GB 5749的有關規定。
二、醫院生活用水定額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生活用水定額
注:1 醫護人員的用水量包括手術室、中心供應等醫院常規醫療用水。
道路和綠化用水應根據當地氣候條件確定。
三、室內外給水、熱水的配水干管、支管應設置檢修閥門,閥門宜設在工作人員的清潔區內。
四、下列場所的用水點應采用非接觸性或非手動開關,并應防止污水外濺:
1 公共衛生間的洗手盆、小便斗、大便器;
2 護士站、治療室、中心(消毒)供應室、監護病房、診室、檢驗科等房間的洗手盆;
3 其他有無菌要求或需要防止院內感染場所的衛生器具。
五、采用非手動開關的用水點應符合下列要求:
1 醫護人員使用的洗手盆,以及細菌檢驗科設置的洗滌池、化驗盆等,應采用感應水龍頭或膝動開關水龍頭;
2 公共衛生間的洗手盆應采用感應自動水龍頭,小便斗應采用自動沖洗閥,坐便器應采用感應沖洗閥,蹲式大便器宜采用腳踏式自閉沖洗閥或感應沖洗閥。
傳染病醫院排水
一、傳染病醫院應采用雨污分流制,當城市市政無雨水管道時,院區也應采用單獨雨水管道系統,不宜采用地面徑流或明溝排放雨水。
二、傳染病醫院的污廢水應與非病區污廢水分流排放,現有傳染病醫院改建、擴建時,污廢水應與其他污水分別收集。
三、在車輛停放處,宜設沖洗和消毒設施。
四、準備間、污洗間、衛生間、浴室、空調機房等應設置地漏,護士室、治療室、診室、檢驗科、醫生辦公室等房間不宜設地漏。
五、地漏宜采用帶過濾網的無水封地漏加存水彎,存水彎的水封不得小于50mm,且不得大于75mm;可采用洗手盆的排水給地漏水封補水;用于手術室、急診搶救室等房間的地漏應采用可開啟的密封地漏。
六、大便器宜選用沖洗效果好、污物不易黏附在便槽內且回流少的器具。
七、呼吸道發熱門(急)診內應設獨立衛生間,排水管及通氣管不宜與其他區域的管道連接,排水管應單獨排出。
八、細菌、病毒檢驗科應設專用洗滌設施,并應在消毒滅菌后再排放到室外排水管網,進入醫院污水處理站。排水管道宜采用防腐蝕的管道。
九、給排水管道不應穿越無菌室;當必須穿越時,應采取防漏措施。
十、用于收集具有嚴重傳染病病毒的排水管,在穿越的地方應用不收縮、不燃燒、不起塵材料密封。
十一、上至屋面的排水通氣管四周應有良好的通風,嚴重傳染病區宜將通氣管中廢氣集中收集進行處理。
十二、污物洗滌池和污水盆的排水管管徑不得小于75mm。
十三、室外排水檢查井應采用密封井蓋。
十四、空調冷凝水應集中收集,并應排入污水處理站處理。
傳染病醫院熱水及開水
一、熱水用水量定額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熱水用水量定額(60℃)
二、生活熱水加熱設備出水溫度不應低于60℃。手術室等處的盥洗池水龍頭應采用恒溫供水,供水溫度宜為30℃。
三、熱水系統與冷水系統的供水壓力應平衡。醫院熱水系統的換熱設備不應少于2臺,當一臺檢修時,其余設備應能供應60%的設計用水量。
四、熱水進行再循環時,對于在嚴重傳染區下游的不帶水閥門的結構,在使循環水回到蓄水箱后,應在箱內于80℃加熱10min以上進行殺菌,然后再以供給時所需的溫度進行循環。
五、每個護理單元應單獨設置飲用水供水點。當醫院開水系統采用蒸汽間接加熱時,宜集中設置蒸汽開水爐,并應通過開水管道向各護理單元供應;當采用電加熱時,每護理單元應單獨設置電開水器。
六、醫院開水系統也可采用瓶裝水飲水機。
七、生活飲用水管道宜避開污染區,當條件限制不能避開時,應采取防護措施。
傳染病醫院污水、污物處理
一、傳染病醫院污水處理后的水質,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》GB 18466的有關規定。
二、傳染病醫院和綜合醫院的傳染病門診、病房的污水、廢水處理宜單獨收集,污水應先排入化糞池,滅活消毒后應與廢水一同進入醫院污水處理站,并應采用二級生化處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管道。
三、傳染病醫院內含有病原體的固體廢棄物應進行焚燒處理。手術中產生的醫療污物應就地或集中消毒處理。
四、放射性污水的排放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準》GB 4792的有關規定。